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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根据以前是否抵扣了进项和对方要求。可以有以下两项操作:如果抵扣了进项了,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税率必须是17%,至于是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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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意见供你参考:一是公民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土地局一旦作出处罚决定,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拒绝履行,则应该由土地局申请到法院强制执行,而非投诉人或举报人个人去申请。二是若你是违建的受害人,则你可以直接以被侵权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并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r(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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