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给出的公租房申请资料变更条件如下,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公租房申请更改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我给出的公租房申请资料变更条件如下,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公租房申请更改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你先前提交的申请材料已通过审核并公示,那么现在想要更换申请地点(如:原先申请的“康庄美地”更换成“民安华福”)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再次审核。直接带申请回执单、身份证到申请点提交变更申请就OK了。(从目前房源情况来看,民心佳园、康庄美地、民安华福、大学城这几个公租房项目基本已无房源,具体房源情况还需到申请点咨询)如果是想要变更户型由小变大(如:一室一厅变更为两室一厅)就需要补齐申请两室一厅的相关材料。由大变小则不需要补材料,直接提交变更申请。如想变更需加紧办理,7月底将会有一次摇号配租。
关于交公租房申请资料,具体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公租房申请更改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662人已浏览
8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