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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减刑假释财产刑案...
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有: 1、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决定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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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累犯,不得假释:(1)无论罪犯被判处什么刑期,累犯都不得假释。对实施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并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得假释。除上述几种犯罪外,暴力犯罪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飞机等。(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不足10年,也不得假释。另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人假释的,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予以假释。
1、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况: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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