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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如何处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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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土地超过批准数量,占用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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