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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产假新政策 顺产:98天; 奖励假:80天; 难产:增加30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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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女职工合法生育的,配偶享受15天陪产假,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由所在单位按照正常出勤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平均。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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