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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
双倍赔偿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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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情形:1。合同订立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主张双倍以下的赔偿:(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二)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3、即交付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商品房属于特殊的高品,对于欺诈行为是否适应双倍或三倍赔偿,目前可适用的法律依据没有明确确定。但可以适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支持的是不超过一倍,也就是说是双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楼市火爆,从签订认购协议书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中间不乏有各种违约的情况发生。那么,哪种违约情况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呢。双倍赔偿主要是用于规范开发商行为的,一般来说,只有在一手房买卖过程中才会出现双倍情况。具体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可以叫做产权欺诈,也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出卖或者抵押给第三人的,俗称一女二嫁。第二种情况可以叫做权属隐瞒,是对房屋情况有所隐瞒,具体包括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隐瞒所售房屋为动迁的事实。第三种情况不能算完全意义上的双倍赔偿。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如果小于合同面积的,且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房款,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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