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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长期激励。激励的具体形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等。员工在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下取得的所得,无论形式如何,都属于与就业有关的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非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备案后,可行递延纳税政策,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法律法规不多。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限于上述形式,还包括分红权、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股票期权、储蓄参与股票等。
对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个人授予金额,中国证监会规定未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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