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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
北京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生育津贴=参保人分娩月份所在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为98天,若涉及晚育:再加30天,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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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2012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北京生育津贴的报销条件是,职工需要在分娩前连续缴费九个月,这是为了避免选择性参保,缴费不够九个月的,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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