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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如果有双方的名字,那么双方对房产就都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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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到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方式不用,房产过户所需的材料也不同。第一、根据婚内财产约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经公证的婚内财产约定、、。第二、根据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提交关于房产分割的书、、房产证、身份证。第三、根据法律文书办理港产过户的,需要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因此房产怎么过户要看是还是诉讼离婚。具体过户所需的材料不同地区会有差异,要以当地的房产部门的回复为主。
办理离婚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本,,(标注住房分割细则,住房归哪一方所有),住房的,证明,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方名字的房产证。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半公半私产,只能过户私产部分,然后公家那一半单位允许,则到单位办理更名。如果单位不允许,就用公正方式完成交易。 1、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 2、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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