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依靠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资金,通过自己的事务活动获得一定的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委不归政府部门也不归事业单位,是特殊的团体组织,主要工作是:调解、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由人社局、工会、工商联合会三方协调处理。仲裁委下设仲裁委办公室,常设在人社局的劳动仲裁科(股)。仲裁委办公室人员一般为人社局劳动仲裁科工作人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预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二条,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费用按双方争议金额收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0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597人已浏览
2,8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