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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两类: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这里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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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范围有哪些吧:目前,由最高院确定的由中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海商、海事案件(专属海事法院,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专利纠纷案件,著作权、商标权民事纠纷,涉及域名的纠纷,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法院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案件。 并非所有的涉外案件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非“重大涉外案件”也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 并非所有的中级人民法院都能管辖专利纠纷案件; 并非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部分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我看不懂这个意思,是不是说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那些不重大的,但是有涉外因素的就归基层法院管辖呢? 涉外的案件有没有基层的管辖的?只要是有外国人参加诉讼的案件,都是由中级法院管辖吗?还是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
诉讼案件,分为民事、行政、刑事。 民诉: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诉: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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