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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以下罚款缴纳方式:1、限期缴纳一次。2、限期分期付款。3、被迫支付。4、随时追回。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
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不缴纳的,就需要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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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交纳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交纳的期限在判决书中有载明,所以罚金一般是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的。期满不缴纳的,就会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但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判决后没有缴纳罚款的,法院可以执行犯罪分子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可以暂停缴纳。但是,只要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追回。由于火灾、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灾难,法院将酌情考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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