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1-10-22
外国的法律文件和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文件(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在中国使用,首先需要通过文件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拥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者个人)进行公证,然后在该外交部门进行认证,然后交给我国驻地的国家使用同样,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件在国外使用也需要办理类似的手续。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三条:外国人参加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代表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该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本条所称的“所在国”,是指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设立登记地国,也可以是办理了营业登记手续的第三国。 第五百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本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而外国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可以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