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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的,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
有关法律、法规的,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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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非因承租方缘故导致租用物没法应用的,承租方能够终止合同: (一)租用物被司法单位或是行政单位依规被查封、扣留; (二)租用物属有异议; (三)租用物具备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有关应用标准的强制要求情况。
【租赁合同知识】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单方无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下列几种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合同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同出租人一样,享有随时终止租赁合同的权利;房屋遇有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人为因素而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合同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存在着方面缺陷,也并不因此而丧失该项单方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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