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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违法生育,三孩一般不可以开准生证,特殊情况例外。2016年元旦起,国家取消了二孩准生证的审批办理,改为实行登记制度,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二个子女和未生育过的结婚,想再次生育子女需事先到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三孩准生证,取得准生证之后才可以合法生育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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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2)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据你所述,你们符合此规定,可以生育,但是需要依法申请办理准生证,拿到准生证后方可。
很简单,你应该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说明情况,并向他们出示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要求当地计生部门和那个“另一城市”的计生部门取得联系,核查那边的发证情况(“另一城市”的计生部门应该可以查的出来,因为那边办理的也是准生证,而准生证的办理需要的不仅仅是男方的身份证件,还需要女方的)。如果当地计生办还是不给你联系或开准生证(其实,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对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无需出具准生证,实行的只是生育登记制度),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反映。应该会有结果的。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但问题是,以上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是针对合法夫妻而定的,你现在已经离婚,意味着你缺失了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先决条件,那么一旦孩子生下来,与计生部门就会说不清楚。现在唯一的解决办法有两点:一是你要让计生部门确认你的怀孕的时候,是在与丈夫正式离婚前(以你的离婚证书和医院的孕检报告为谁);二是,你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因为只有确认了你是在与丈夫婚姻存续其间怀孕了,此后的生育行为才会被认定为合法,否则生下孩子后会被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鉴于此,你应该向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也就是曾经发你准生证的计生办)说明情况,提交相关的与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已怀孕的证据,争取对你合法生育行为的认定。至于医保什么的暂放在一边,因为在这件事上只能算是个小事。只是个专业的政策性的回答,希望此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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