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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申...
每个省市不一样的,最好去当地计生单位问问。目前为止,仍以2016年准生证办理流程为准。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妇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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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计划生育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一个孩子。鼓励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岁以上第一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岁以上或者晚婚后第一次怀孕生育为晚育。禁止非法生育、非法收养、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孕妇女、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两位再婚之前,生育子女人数之和是4个子女,再生是第五个孩子,不会准予你们再生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第十六条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第十七条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第十八条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
1、符合所在地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2、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以上所指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为男方户籍地。 4、由于各省市的规定或许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再生育时,建议先与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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