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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是指持有者未出资而获得的公司股份,应当谨慎遵照法律规定获得保障,其多存在于民间私人企业中其他股东所赠送的情形,赠送干股关系到股东利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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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的分红方式是,可以按照股份在股本总额或者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来分配。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另有约定的,则按其规定或者约定的方式来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1、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所谓的“干股”。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2、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让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因此,双方可以约定,假如公司实现盈利,可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1、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所谓的“干股”。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2、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让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因此,双方可以约定,假如公司实现盈利,可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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