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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风险1:由于所有权不明确的安置房在买卖时可能还没有取得所有权证明书,所以最终谁是所有权人还不明确,最终应该在买卖合同上签字的卖方可能没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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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安置房是我国的共有财产,相关的当事人在售卖和出售这类房屋时,应签订相关的买卖合同。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相关的房屋价格和房屋归属进行相关的注明。一旦产生房屋纠纷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诉讼办理。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间隔时间长、变化大。如果价格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较多,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 3、人为的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而安置房一般都有多个共有人。
1、无产权拆迁安置房屋不能申请产权证书。2、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屋的分配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应当起诉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不能确定是谁。3、在等待转让的时候,由于卖方自己的债务纠纷,房屋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4、由于交易时间长,房价很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卖方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而高价卖给他人,并在转让交易时先转让给他人,那么原买方只能选择主张债权。5、在城市扩张过程中,一些新建的拆迁安置房屋也可能面临再次拆迁。由于拆迁部门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屋的交易价格,买卖双方将就拆迁补偿金的分配发生争议。6、由于部分开发商在安置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敷衍了事,为了节省资金和偷工减料,将导致许多房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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