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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决定产生。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有限责任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三人至十三人组成,在组成人数上所以有这样的幅度,是考虑了公司规模大小有所不同。 2、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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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有任期的,以便对董事的能力和业绩定期进行考察并加以筛选,任用优秀者,淘汰不适应的人员。董事的具体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为了防止规定的期间过长,影响任期制的积极作用,因而公司法限制了董事的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如果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这样就能使董事中的称职者继续任职。 2、对于能胜任职务的董事,股东会应保护其合法权利,不能随意更换,因此法律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以有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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