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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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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安排住所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屋,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应当具备正常的居住条件和基本的生活设施。2、过渡期届满后,拆迁人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条款提供安置房屋,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周转房的使用者必须到安置房,及时腾出周转房,取得安置房后不得拒绝搬迁,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三、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法律责任。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处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是指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外,拆迁人不得延长过渡期。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 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1,《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协商以房屋形式安置且需过渡的,住宅安置用房属六层以下(含六层)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属七层(含七层)以上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非住宅房屋属七层(含七层)以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属七层以上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 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二倍支付过渡补助费;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三倍支付过渡补助费。如属本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用工资形式支付过渡费的,增付的过渡补助费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执行。 由拆迁人提供过渡住宅用房过渡的被拆迁人、承租人,从逾期之月起,停交过渡房租金。并自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按本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0%对被拆迁人给付过渡补助费。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拆迁办的做法是错误的。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交楼层费,采光费,属于不合理收费,乱收费,建议向物价主管部门投诉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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