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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1、使用者减免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的,除了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人工资报酬外,还需要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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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应付工资50%一倍以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按照上述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劳动合同终止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对于这个“正当理由”,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说单位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拖欠工资了。“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还有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当然也不属于“无故拖欠”。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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