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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庆市准生证如何办理,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
过程: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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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申请流程和说明:一、登记对象:一方在本市登记,或者双方户籍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一个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前,凭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再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二、受理机构:(一)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庄、社区、乡镇、街道。(二)女方现居住的村庄、社区或乡镇、街道。登记程序:(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理人填写登记表,或在线预约。(2)工作人员在网上注册,双向比较信息。(三)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应当当场出具生育服务证明。(四)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应当向信息提供地发起调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期或者不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现在一个孩子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但是对于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还需要办理生育审批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准生证已改为生育登记证,现在生育登记证办理步骤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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