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交警机构应当加强巡查,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
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的经营企业以及利用贷款、集资建成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法从事高速公路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营运规范经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不得侵害旅(乘)客合法权益。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定员载客;(二)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擅自变更车辆运输或者甩客;(三)班车客运经营者在站点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四)不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营运;(二)不按照规定进站、出站,争道、抢道;(三)无故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四)不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线路走向示意图、监督投诉电话号码;(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卫星定位装置、IC卡刷卡器以及信息化管理设施;(二)不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放置服务监督卡;(三)不按照合理线路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四)不按照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五)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拒载、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六)异地经营、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不接受IC卡付费、无故绕行、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自愿自律的原则,根据行业协会章程,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年度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二)使用拼装、擅自改装的车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三)使用未经检测、检测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四)聘用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8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1,547人已浏览
7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