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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没有时效期的,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无申诉期限的限制,不管过了多少时间,如果当事人或家属认为生效刑事判决错误的,是依旧可以再次进行申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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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没有时效期的,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无申诉期限的限制,不管过了多少时间,如果当事人或家属认为生效刑事判决错误的,是依旧可以再次进行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扩展资料:生效判决又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决定。按诉讼案件的性质,分为生效的刑事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生效的行政判决等。有下列情况: (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趄过上诉、抗诉期限的判决。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不准上诉的一审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依法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生效判决的效力在于:强制性,判决一经生效,就判决内容立即执行。稳定性,判决一经生效,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必须依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撤销。排他性,判决生效后,在未依法撤销情况下,法院不得就同一事实作出其他裁判,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案件判决后申诉时效问题,资料整理如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对申诉时效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检察院要求抗诉,抗诉没有时效限制,审判机关自纠不在此限。 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如确有冤枉,通过申诉将可得到改正。 三、相关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给对方,对方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补充相关材料。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我院院长批准刑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了申诉时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刑事案件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两年超过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原审被告可能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检察院要求抗诉,抗诉没有时效限制,审判机关自纠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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