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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2009年《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等法规对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城市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户主应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二、政府初审,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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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2、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通知单》。 3、与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签订《租金补贴协议》。 4、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根据房源情况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房号,与家庭签订《实物配租协议》 未取得住房的实物配租进行轮候,期间暂时享受租金补贴。 以上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廉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廉租房,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相关的租金和流程以及住房条件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对此如果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欢迎登录ask.com网站咨询律师。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家庭全名制诚信申请,三审核、两公榜、按序轮候制度。其程序为:(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或合同证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提供的查档证明(凭低保或低收入证明免费查询)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评议申请表》,居委会(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居委会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协助调查)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议,居委会将调查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二)街道办事处在1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对评议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分别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三)街道办事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对申请人的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网站、建设局网站及《韶关日报》(免收公告费)公示15个工作日。(四)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市建设局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建设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诉。(五)市建设局根据申请人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布。(六)对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承租廉租住房的费用:除租金外(低保基准租金为1元/㎡,低收入基准租金为1.8元/㎡),如属小区管理的还需交纳物管费(住户减半缴交,政府补贴一半)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者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建设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赡养或赡养关系,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确认其他地方没有住房的。廉租房申请流程:1、申请:廉租房申请人(户主)应持上述文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房。2、受理和分配租金: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并填写《城市居民廉租房家庭情况批准表》,并由有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天内),并对申请人的家庭进行调查和评估。3、街道组织应当在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填写《城市居民廉租房家庭情况批准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配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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