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交警处理事故不公,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2、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
1、交警处理事故不公,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2、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仍不满意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1、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