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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
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此时,各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租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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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付房租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没有签订合同会有以下情况: 1、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租客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既无法提供租赁合同,也无法提供租赁费用给付凭证,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异议; 2、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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