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现行的计生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生三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则是,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
按照现行的计生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生三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则是,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符合国家和辽宁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当事人需要缴纳社规抚养费名义罚款。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额度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一位子女的,需要缴纳当事人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5--10倍的的社会抚养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居民的,以所在县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具体缴纳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比照第(一)项规定的标准缴纳; (三)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纳;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均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所生育子女按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由男女双方分别计算,并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三条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决定。征收决定的送达、缴纳时限和欠缴处理等,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照非法生育者或者非法收养者夫妻双方的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为准 (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县(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上一年度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一)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且未取得生育证的,按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二)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者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按照上一年度总收入的40%提前一年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非法多生育子女的,按照上一年度总收入的两倍征收,每次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非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子女数量;(五)因非医疗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者遗弃、买卖或者残害婴幼儿后非法生育的,按照非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两倍征收。《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计划外生育第一胎的夫妻,按前一年度双方收入(农村为所在乡、镇 年劳动力平均收入,城市为县、市、区职工年平均收入)之和的三倍征收计划外 生育费;若前一年度实际经济收入明显高于所在地劳动力平均或职工平均收入的 ,则按其双方实际年收入之和的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外生育第二胎及二 胎以上的夫妻,按上述原则的四至六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对前一年经济收入不 明的,比照同时期同行业人员的收入计算,一般不低于所在地劳动力年平均收入 或职工年均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0人已浏览
873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