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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 2、该职工属于工伤,既然现在已经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您有劳动合同吗?或者有没有工作服工作证工资单之类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吗?有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说有工资单工作服工作证等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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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首先你先要有自己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 因为你的单位已经违反了2007年发布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的一个月内要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不然在第二个月起他将发给你双倍工资。 然后,赔偿的问题是不是因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过失性原因辞退的,又不是自己辞职的用人单位用给于经济赔偿。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人的健康权是每一个人都享有的,也是每一个人都应尊重的,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公司不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公司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正常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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