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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 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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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5、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6、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1、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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