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所以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新产假158天的计算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部分地方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其...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实施)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不是15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其中98天的产假,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两部分,产假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因此产假应当包括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4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3,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