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刑法》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刑法》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如果员工恶意的损坏公司的信誉造成公司声誉以及信誉受损并且构成了严重且不能挽回的后果,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起诉,此时即使是员工离职后诽谤原公司也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被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还会被处以罚金。
1、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因该规章制度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可通知单位后解除劳动关系。 2、有权要求补齐工资差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应能胜诉。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1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2,279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