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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一条关于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
如你当月累计取得工资:6500元时:应纳个税所得额=6500-3500=3000;应交个税=3000*10%=300,速算扣除=105,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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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第五十一条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1、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也不满一年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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