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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二、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向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拿测绘图(表)拿...
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发 票务复印件(带原件验证)。3、提供销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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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新疆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 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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