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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私立园,就要不能犹豫的开除她。(只要不是亲戚)摆明她最真实的一面,最不值得继续当老师的一面,辞退她。以自己是私园,需要口碑为准。...
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其能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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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限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按每个工龄给一个月的薪水为赔偿,不够2年的按2年计量,那么,在天然气公司工作总工龄快10年了应该给十个月的薪水为赔偿,又因为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限定,没到一个月,再给一个薪水,共计11个月的薪水。如果单位没交社保,还应补交十年的社会保险。如果想接受辞掉,则以没给赔偿等为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和保险。如果不愿接受辞掉,则,以公司“突然通知”没给赔偿等为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公司的辞掉做法无效,你继续回公司工作。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幼儿园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幼儿在幼儿园摔伤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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