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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企业申请员工非工伤鉴定,即:公司与员工对于某个事故有工伤争议(即员工认为是工伤,公司否认工伤)时该怎么办呢?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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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查询该受伤的员工有没有购买医疗保险。 确定有买医疗保险后,受伤的员工,24小时内要进行申报。(假日推迟) 打一份,申报工伤,员工的姓名,身份号码,受伤的时间,地点(工作场地),受伤经过写好,盖公司公章传至社保局。 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盖上公章。 5 工伤认定时需准备的上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证人证言《证人签名,按手印》, 3.事故见证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受伤员工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6.受伤者当月考勤记录复印件, 7、受伤员工首次病历本复印件, 8.受伤员工医疗诊断证书复印件, 9.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需盖上公司公章。 6 资料交至社保局,工作人员会给企业一式二份的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申报流程就可以了。 7 待受伤员工伤愈后,再交资料进行报销。
1、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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