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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
因为该员工的年龄已经过了劳动合同法的期限,因此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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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条件之一,是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应当结束,以后按劳务关系处理。考虑到现行社保缴费制度下,超龄人员也无法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也无法再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转移风险。因此,对于超龄城镇居民,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主责任。
凡是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就应当动员他们退休、退职。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对于应当退休、退职的工人,经过多次动员,仍然坚持不退的,可以停发其工资,改发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按上述《通知》精神,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不是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过批准缓退的,就必须退休。
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受工伤后的赔偿问题,其一,经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不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赔偿;其二,劳动者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不予支持;其三,关于赔偿的项目,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赔偿项目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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