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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大连生育险报销流程1.申请人提供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
计划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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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回大连生产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常州市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常人社发〔2014〕280号)规定,常州市女职工生育,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经本市有市外转院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但转往外地社保实践是先同省再省外。女职工回辽宁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常州市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常人社发〔2014〕280号第四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享受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待遇。第五条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予以补偿。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其中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部分,按分娩方式、手术类型和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定相应结算定额(见附件2),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结算。对超规定范围和超限额应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如仍有未结算到的费用,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参保人员在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子痫、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褥感染等由生育引起的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除按规定应由参保人员承担的费用外,由医保经办机构暂按项目进行结算。第六条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市内转诊转院的,须经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且转入医疗机构必须为定点医疗机构。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已发生费用个人现金垫付后,由参保单位凭《常州市生育保险转院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一并报销生育相关待遇。在转入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直接刷卡结算,医保经办机构对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结算。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经我市有市外转院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在转出、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现金垫付后,由参保单位凭《常州市生育保险转院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按规定一并报销生育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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