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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产假天数 1、基本产假:128天 2、难产产假:128+30=158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产假:15~30天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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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苏州的陪产假是有15天,这中间是包含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的。目前按照全国各地的政策来看,陪产假按不同的地区有7天、10天、15天三种政策。
一、江苏产假最新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或者剖腹产产假143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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