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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么? 08年后入职,超过一个月还未签订合同,单位已经违法,支付罚金补偿,另外,试用期不合格,需要单位有合理的证明材料方...
1、如果员工还处于试用期内,单位是可以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如果员工已经过了试用期,单位辞退孕期员工是违法的,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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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试用期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被辞退的,属于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般是不用的,工作本来就是双向选择的,试用期是为了证明员工是否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而设定的特殊时期。用人单位看劳动者能否胜任该工作,劳动者也需要看该工作是否适合自己。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是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试用期,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具体条款如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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