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何转让单位土地具体如下: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地址地图、建筑物产权证...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转让申请交易当事人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地址图、建筑物所有权证明书、法人资格证明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收到申请后,承办人应详细审查和了解资料和宗地情况。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未通知承祖人抵押、查封、出租的,权属不清、邻里有纠纷的,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方。如果改变土地用途,必须有规划部门的意见。转让时需要分割建筑物的,应当有房产主管部门的意见。三是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相关资料进行比较和核实。如果需要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他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应经邻居签字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审核评估报告和转让协议。如果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建议市政府优先购买。;如果价格过高,建议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工整的用途、价格、年限等内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和转让审批表。费用表必须经主任签字后,经办人应将完整的转让档案和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和局领导审批。7、缴纳相关税费。8、注册号审批后,也可以在审批前到产权科签订转让合同和审批表。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每年缴纳档案。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应当根据转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变更登记审批表,可以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单位土地转让所需程序包括:提出转让申请;承办人应进行详细的审查和了解;现场调查,对比核实;审核评估报告和转让协议;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签订转让合同和审批表的编号;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相应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为非法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