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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
1、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可以分割。 2、首先,夫妻的财产分配就可以双方协商;其次,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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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产权登记上有名字的,房子要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处理。 法院对该房屋分割请求将不予审理,而是要求当事人现在先做析产处理,将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房产从中分割出来,接着在双方进行分割。 按规定,以下情形中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处理。
通常情况下不算婚后买房写的爸妈姓名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房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屋证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爸妈姓名,这房就隶属爸妈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除非夫妻俩有给钱证明,能够主张债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有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发生限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婚姻法》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1)薪水、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的薪水、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获到,而不是对财产的事实上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无事实上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限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6)两方事实上获到或者应当获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两方事实上获到或者应当获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赔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花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大多人不清楚夫妻二手房过户姓名是两人的名字吗,具体如果是房产证上这个人婚前个人财产,可以不用配偶签名,如果他们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就要卖方夫妻都要签名,以免未签名的一方不同意卖房导致合同解除就比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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