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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
劳动者在中午下班在公司食堂吃饭自己晕倒跌倒,是不算工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意外发生的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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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食堂就餐发生事故致害应认定为工伤,因为职工的就餐行为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老板赔偿的钱,跟赔偿是有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属于不同的项目。但是,因为用人单位瞒报职工工资,导致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数额少于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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