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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公证也并不等同于遗产不能进行继承,因为公证并不是继承的必要条件,也并非是生效要件。那么没有继承公证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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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公证也不影响遗产继承,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公证也并不等同于遗产不能进行继承,因为公证并不是继承的必要条件,也并非是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办理继承权公证,应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互谅互让,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的原则。继承权公证,遗产为不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遗嘱继承应提交: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③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⑤被继承人的遗嘱;⑥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⑦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公证也并不等同于遗产不能进行继承,因为公证并不是继承的必要条件,也并非是生效要件。那么没有继承公证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那就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主张权利一方将其他继承人都列为被告诉讼到法院,并写明诉讼请求。开庭以后,表示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应当参与到诉讼中来,不来的,也应当向法院表示你的具体意见,法官在审理之前,也通常会组织大家进行协商,关于遗产的范围、数额、分割比例等都能达成共识的,由法院进行确认,然后出具调解书。如果各个继承人之间存在的矛盾较大,在法官主持下仍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提供的证据,综合认定之后给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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