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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药店利益致人轻伤,药店是否负责任,区别对待。如果药店指使当事人打人,药店要负责任;否则,不负责任。《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
只能在定点药店买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物时,参加者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购买药物,另外,如果社会保险卡的金融账户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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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害也叫药物损害,又称为药物不良反应,是指由于服用药物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事件。药害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涉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制药企业、销售企业、医院、医师、护士、药师等,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以下几方面确定责任:(1)制药企业负有严格按照药物标准进行生产的义务,有义务在药品说明书中告知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等,并告知处方医师如何使用药品。否则,应承担受害者与其相关的赔偿责任。(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有义务确保药物实验具有满意的设计、实施和完成过程。药物只有在其实验结果达到规定可行的质量标准和疗效后,方可获得生产许可证;在有药物不良反应出现时,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必要时,可废除生产许可证。否则,将承担受害者与其相关的赔偿责任。(3)医师或药师在治疗时应考虑:特殊病例能否使用该药物;用药带来的好处是否大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对特殊患者如司机、孕妇、儿童等使用药物的禁忌症;提供清楚的药物治疗方案给患者,并让患者知道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药物处方应当能够清晰易读。否则,医师或药师将承担受害者与其相关的赔偿责任。(4)护士应当忠实执行医嘱,对处方内容不清或易产生错误的处方,应当认真核对。必要时,要求处方医师做出更正或说明。否则,护士应当承担受害者与其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5)药师作为专业人员,其职责是正确执行医嘱,审查处方的合理性,保证患者的正确服药。因此,药师必须监督非处方药的出售,以及按医师处方安全正确发药。否则,药师应当承担受害者与其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药品管理法》
不管是不是你自己的责任,你店应该赔偿医药费给你的,建议委托律师要求工伤赔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1,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与药品是否有危害无关。 2,按照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你的描述,你朋友的情况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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