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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本人辞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任何补偿的,但是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在单位存在的所有工资。只有在单位违法或者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才可能有补...
在用人单位工作十三年,现在已经五十一岁了,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劳动者自己申请辞职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不给劳动者交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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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拖欠社保的话,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的话,您可以收集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担保: 1、非常遗憾地告诉您,您基本上不可能在此时退出担保了。银行一定会要求你们担保人和借款人连带承担还款责任。 2、您能做的,是尽快要求你的朋友:一、主动还款,避免火烧到您身上;二、要求您的朋友向您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在您承担责任之后还可以向您的朋友追索; 3、在您承担担保责任后,您倒是可以向您的朋友和其他担保人追索。 关于借款: 因为是以您的名义借款,那么银行肯定是找您,您应当尽快督促您的朋友出面还款,以及要求您的朋友向您书面确认您是替他借款,承诺如果您承担了责任,可以向他追索。 不过,因为只是普通借款,正常不会影响到您的工作,最坏的可能是要从您的收入中部分按月偿还欠款。 很遗憾,您之前的做法已经为今日埋下了不可挽回的现状,如果您的朋友不出面,您只有接受银行要找您还款的现实。这对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经济赔偿,但用人单位一旦支付了经济赔偿,就有可能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能因此而失业,在要求经济赔偿与可能失业之间只有劳动者自己权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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