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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
处理条件:(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固定住所,独居;(三)犬只已按规定免疫;(四)养犬符合本条例第九条关于犬只数量、品种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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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地点:养犬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流程: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登记。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体检,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免疫证》;3、在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5、颁发证书。注:1。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注册,发给养犬证和狗标志;2、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3、不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在线查询:1、1、可关注蓉城犬管微信公众号在犬管菜单栏中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成都市宠物防疫服务点查询等服务。网站:http://gajqz.chengdu.gov.cn/quanzhi/wx/guide注意:首先需要验证身份1、当前政策限制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办理一个电子犬证。2、请输入需要申请电子犬证的身份证号码,检查是否已经申请过犬证。3、验证通过后,点击下一步跳转身份证上传页面。如果页面没有自动跳转,请关闭页面重新尝试。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
办理地点:养狗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流程:1。我申请(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登记。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体检,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免疫证》;3、在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5、颁发证书。注:1。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注册,发给养犬证和狗标志;2、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3、不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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