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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地点:养狗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费...
办理地点:养狗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流程:1。我申请(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区(县)犬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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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电话号码:1大邑县安仁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8315422都江堰幸福路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71326373都江堰中兴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72112434双流区胜利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57875315双流区永安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566562598成都东坡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17074399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电话号码为:028-858221010成都市金牛区门口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76132911成都柳城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58221018-821013成都市金牛区门口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7613913成都市柳城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19191912191915151516成都市铁路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828-818-381028成都市书院街派出所。
一、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区(县)犬类管理处登记。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体检,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免疫证》;3、在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5、颁发证书。注:1。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注册,发给养犬证和狗标志;2、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3、不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办理资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办理条件: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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