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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
劳资纠纷的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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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争议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三、鉴定争议处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纠纷有以下处理方法:1、协商和解。一般来说,为了避免更多的问题,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首先自愿友好协商商不成后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仲裁需要仲裁条款).调解。调解主要有两种方式:(1)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行政调解。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当事人的纠纷.仲裁。本争议的解决方案必须由仲裁委员会在约定发生争议时审理。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条款的,不得提交仲裁审理.诉讼。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解决争端的主要途径。除劳动争议案件外,只要争议双方不同意仲裁条款,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行政复议全程调解促进纠纷化解的形式有哪些的解答,望采纳。 《行政复议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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