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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是办理社保,就业,工龄认定,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干部身份保留,考试(考研考研究生,考各种证书),出国留学,各种证明甚至是办理退休等各...
人事档案是记载公民个人履历,得到社会荣誉,进行就业及享受相关待遇的重要凭证,其记载的内容对公民的生活具有重大影响,一旦遗失将难以弥补。保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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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丢失职工的档案,由单位担责。如果具有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你先不要急,事情以及问题已经存在了,急也没用,只能想办法来解决: 你以前是在砖厂工作的,那你的人事关系、工资、档案等等是跟劳动部门,即当地的劳动局发生关系,如果你是普通工人,那档案是存放在工作的劳资科或人事科,叫法不同,但是在这个部门;如果是工厂领导,档案就是放在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砖厂应该是建设局或建材局,这个你要查清楚,我们宁波市的情况是这些国有资产局都改制了,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统管这些局的原下属企业,不知你们那里有没有这种情况?有的话,你就找到了娘家了。 如果没有,那就继续想办法: 档案你找人事局是没有的,不是一个系统,你说找了劳动局跟档案馆也没有,那你有没有找当地的政府部门档案馆或档案室?另外你所在的社区也是有档案室的,你也可以去查。我们碰到过一个情况:他是从市级所属工厂退休,档案也是找不到了,工厂也改制了,从劳动局到市档案馆到社区档案室找了个遍也没档案,最后是在他所在的镇政府档案室里找到了档案。 实在不行,你就找找以前缴养老保险或医保金跟住房公积金的部门,这些部门应该保留着你的工资档案的资料,说说好话,复印一份,虽然只是复印件,总比没有的好。 一时想到的就这些路子,以后想到了再告诉你。
1,和单位协商,由单位为员工补办员工档案。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单位赔偿。3,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原状(补办员工档案)、赔偿损失(与档案相关,因档案丢失无法享受各项保险、工资、福利待遇)。4,相关规定:(1)《档案法》规定: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2)《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3)《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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